申命記 28
1. 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。
2. 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:
3. 你在城裡必蒙福,在田間也必蒙福。
4. 你身所生的,地所產的,牲畜所下的,以及牛犢、羊羔,都必蒙福。
5.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。
6. 你出也蒙福,入也蒙福。
7. 「仇敵起來攻擊你,耶和華必使他們在你面前被你殺敗;他們從一條路來攻擊你,必從七條路逃跑。
8. 在你倉房裡,並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,耶和華所命的福必臨到你。耶和華─你 神也要在所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。
9. 你若謹守耶和華─你 神的誡命,遵行他的道,他必照著向你所起的誓立你作為自己的聖民。
10. 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,就要懼怕你。
11. 你在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賜你的地上,他必使你身所生的,牲畜所下的,地所產的,都綽綽有餘。
12. 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,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。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你必借給許多國民,卻不致向他們借貸。
13. 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謹守遵行,不偏左右,也不隨從事奉別神,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,但居上不居下。」
14. 併於上節
15. 「你若不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:
16. 你在城裡必受咒詛,在田間也必受咒詛。
17. 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受咒詛。
18. 你身所生的,地所產的,以及牛犢、羊羔,都必受咒詛。
19. 你出也受咒詛,入也受咒詛。
20.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,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,使咒詛、擾亂、責罰臨到你,直到你被毀滅,速速地滅亡。
21. 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,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。
22. 耶和華要用癆病、熱病、火症、瘧疾、刀劍、旱風(或譯:乾旱)、霉爛攻擊你。這都要追趕你,直到你滅亡。
23. 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,腳下的地要變為鐵。
24. 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,從天臨在你身上,直到你滅亡。
25. 「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,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,必從七條路逃跑。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。
26. 你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,並無人鬨趕。
27. 耶和華必用埃及人的瘡並痔瘡、牛皮癬與疥攻擊你,使你不能醫治。
28. 耶和華必用癲狂、眼瞎、心驚攻擊你。
29. 你必在午間摸索,好像瞎子在暗中摸索一樣。你所行的必不亨通,時常遭遇欺壓、搶奪,無人搭救。
30. 你聘定了妻,別人必與她同房;你建造房屋,不得住在其內;你栽種葡萄園,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。
31. 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,你必不得吃牠的肉;你的驢在你眼前被搶奪,不得歸還;你的羊歸了仇敵,無人搭救。
32. 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;你的眼目終日切望,甚至失明,你手中無力拯救。
33. 你的土產和你勞碌得來的,必被你所不認識的國民吃盡。你時常被欺負,受壓制,
34. 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見的,必致瘋狂。
35. 耶和華必攻擊你,使你膝上腿上,從腳掌到頭頂,長毒瘡無法醫治。
36. 「耶和華必將你和你所立的王領到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國去;在那裡你必事奉木頭石頭的神。
37. 你在耶和華領你到的各國中,要令人驚駭、笑談、譏誚。
38. 你帶到田間的種子雖多,收進來的卻少,因為被蝗蟲吃了。
39. 你栽種、修理葡萄園,卻不得收葡萄,也不得喝葡萄酒,因為被蟲子吃了。
40. 你全境有橄欖樹,卻不得其油抹身,因為樹上的橄欖不熟自落了。
41. 你生兒養女,卻不算是你的,因為必被擄去。
42. 你所有的樹木和你地裡的出產必被蝗蟲所吃。
43. 在你中間寄居的,必漸漸上升,比你高而又高;你必漸漸下降,低而又低。
44. 他必借給你,你卻不能借給他;他必作首,你必作尾。
45. 這一切咒詛必追隨你,趕上你,直到你滅亡;因為你不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不遵守他所吩咐的誡命律例。
46. 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蹟奇事,直到永遠!
47. 「因為你富有的時候,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─你的 神,
48. 所以你必在飢餓、乾渴、赤露、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。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,直到將你滅絕。
49. 「耶和華要從遠方、地極帶一國的民,如鷹飛來攻擊你。這民的言語,你不懂得。
50. 這民的面貌凶惡,不顧恤年老的,也不恩待年少的。
51. 他們必吃你牲畜所下的和你地土所產的,直到你滅亡。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,以及牛犢、羊羔,都不給你留下,直到將你滅絕。
52. 他們必將你困在你各城裡,直到你所倚靠、高大堅固的城牆都被攻塌。他們必將你困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遍地的各城裡。
53. 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,必吃你本身所生的,就是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給你的兒女之肉。
54. 你們中間,柔弱嬌嫩的人必惡眼看他弟兄和他懷中的妻,並他餘剩的兒女;
55. 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,他要吃兒女的肉,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,因為他一無所剩。
56. 你們中間,柔弱嬌嫩的婦人,是因嬌嫩柔弱不肯把腳踏地的,必惡眼看她懷中的丈夫和她的兒女。
57. 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,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。
58. 「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─你 神可榮可畏的名。你若不謹守遵行,耶和華就必將奇災,就是至大至長的災,至重至久的病,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,
59. 併於上節
60. 也必使你所懼怕、埃及人的病都臨到你,貼在你身上,
61. 又必將沒有寫在這律法書上的各樣疾病、災殃降在你身上,直到你滅亡。
62. 你們先前雖然像天上的星那樣多,卻因不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所剩的人數就稀少了。
63. 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,使你們眾多,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,使你們滅亡;並且你們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。
64.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,從地這邊到地那邊,你必在那裡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、木頭石頭的神。
65. 在那些國中,你必不得安逸,也不得落腳之地;耶和華卻使你在那裡心中跳動,眼目失明,精神消耗。
66. 你的性命必懸懸無定;你晝夜恐懼,自料性命難保。
67. 你因心裡所恐懼的,眼中所看見的,早晨必說,巴不得到晚上才好;晚上必說,巴不得到早晨才好。
68. 耶和華必使你坐船回埃及去,走我曾告訴你不得再見的路;在那裡你必賣己身與仇敵作奴婢,卻無人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