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5
1. 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。
2. 我們又藉著他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。
3. 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
4. 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
5. 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。
6.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
7.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做的。
8.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9.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。
10.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,得與 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11.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。
12.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13. 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;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14.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。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。
15.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何況 神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?
16.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17.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
18. 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19. 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20.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21.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