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5
1.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
2. 「你吩咐以色列人,使一切長大痲瘋的,患漏症的,並因死屍不潔淨的,都出營外去。
3.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,免得污穢他們的營;這營是我所住的。」
4.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,使他們出到營外。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,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。
5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6.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以致干犯耶和華,那人就有了罪。
7.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
8.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,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;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。
9.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,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。
10.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,無論是甚麼,都要歸給祭司。」
11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2.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人的妻若有邪行,得罪她丈夫,
13. 有人與她行淫,事情嚴密,瞞過她丈夫,而且她被玷污,沒有作見證的人,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,
14.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是被玷污,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她,她並沒有被玷污,
15.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,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,不可澆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;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,是思念的素祭,使人思念罪孽。
16. 「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,站在耶和華面前。
17.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裡,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,放在水中。
18.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,站在耶和華面前,把思念的素祭,就是疑恨的素祭,放在她手中。祭司手裡拿著致咒詛的苦水,
19. 要叫婦人起誓,對她說:『若沒有人與你行淫,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,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。
20. 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,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,
21. (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),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,肚腹發脹,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,成了誓語;
22.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,要叫你的肚腹發脹,大腿消瘦。』婦人要回答說:『阿們,阿們。』
23. 「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,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裡,
24.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;這水要進入她裡面變苦了。
25.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拿到壇前;
26.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,作為這事的紀念,燒在壇上,然後叫婦人喝這水。
27. 叫她喝了以後,她若被玷污,得罪了丈夫,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裡面變苦了,她的肚腹就要發脹,大腿就要消瘦,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。
28.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,卻是清潔的,就要免受這災,且要懷孕。
29. 「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,
30.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,疑恨他的妻,就有這疑恨的條例。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,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。
31. 男人就為無罪,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