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 2

1. 所以,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
2. 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
3. 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
4.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
5.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:
6. 他本有 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;
7. 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
8. 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9. 所以, 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
10. 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
11. 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 神。
12. 這樣看來,我親愛的弟兄,你們既是常順服的,不但我在你們那裡,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,更是順服的,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。
13.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,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
14. 凡所行的,都不要發怨言,起爭論,
15. 使你們無可指摘,誠實無偽,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。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
16. 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,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,也沒有徒勞。
17. 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,我若被澆奠在其上,也是喜樂,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。
18. 你們也要照樣喜樂,並且與我一同喜樂。
19. 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,叫我知道你們的事,心裡就得著安慰。
20. 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,實在掛念你們的事。
21. 別人都求自己的事,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。
22. 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;他興旺福音,與我同勞,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。
23. 所以,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,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;
24. 但我靠著主自信我也必快去。
25. 然而,我想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。他是我的兄弟,與我一同做工,一同當兵,是你們所差遣的,也是供給我需用的。
26. 他很想念你們眾人,並且極其難過,因為你們聽見他病了。
27. 他實在是病了,幾乎要死;然而 神憐恤他,不但憐恤他,也憐恤我,免得我憂上加憂。
28. 所以我越發急速打發他去,叫你們再見他,就可以喜樂,我也可以少些憂愁。
29. 故此,你們要在主裡歡歡樂樂地接待他,而且要尊重這樣的人;
30. 因他為做基督的工夫,幾乎至死,不顧性命,要補足你們供給我的不及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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