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12
1. 耶戶第七年,約阿施登基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
2.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,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;
3.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,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。
4.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:「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,或各人當納的身價,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
5.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,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。」
6.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,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7.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,要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」
8.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,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。
9.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,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,放於壇旁,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;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裡。
10. 他們見櫃裡的銀子多了,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,將耶和華殿裡的銀子數算包起來。
11. 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,就是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;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,
12. 並瓦匠、石匠,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,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,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。
13. 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,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裡的銀杯、蠟剪、碗、號,和別樣的金銀器皿,
14. 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;
15. 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,不與他們算賬,因為他們辦事誠實。
16. 惟有贖愆祭、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,都歸祭司。
17. 那時,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,攻取了,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。
18.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、約蘭、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,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;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。
19. 約阿施其餘的事,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。
20.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,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裡將他殺了。
21. 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。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。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。